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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1:什麼是法拍屋?

簡單地說,就是指法院拍賣的房子;由於法院進行拍賣不是以牟取利潤為目的,

所以通常拍賣價格會比市場行情價格﹝以下簡稱市價﹞低。

 

 

Question2:通常房子會變為【法拍屋】的原因

1.房貸未繳

   經銀行催收達三個月不繳交房貸,

   且經法院公告且公文公示送達並於報紙公告達14天以上


2.房屋其他抵押未繳

   如有設定房屋二胎以上抵押權,並未支付利息或清償款項。


3.信用卡、現金卡未繳

   經銀行第一次存證信函公示送達,且法院寄送「支付命令」確定,

   銀行始進行不動產及動產「假扣押」進行查封、假扣押。


4.本票裁定

   簽于第三人、錢莊、銀行,如未於期限還款並於法院裁定,

   始可申請假扣押查封不動產及動產
 

5.民事判決

   經民事法庭判決確定需理賠時,

   可持民事判決確定書,申請假扣押進行查封不動產及動產。


6.欠繳管理費

   經大樓管委會行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

   針對欠繳管理費長達3個月以上之住戶,經催告而不予給付,

   可申請住戶之不動產進行假扣押查封拍賣。


7.做人頭保

   即民間所謂的「做保人」,因做他人的「連帶保證人」,

   導致於自己需負責他人的債務,而使得自己的不動產被查封拍賣


8.欠稅金

   包括個人所得稅、營業稅、遺產稅、及其他稅金,

   將拍賣不動產之所得,用予清償所欠稅費。

   上述情形只要債權人取得法院之「執行名義」,即可對債務人進行查封拍賣。

 

當然還有其他少數被法拍的原因,但以上法拍屋形成原因,

佔總法拍屋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理由,

主要被法拍的理由還是與金錢有最大的關係,

正常情況下無法處理或變賣,才會進入法拍屋市場,

而且法拍屋的市場是一個公平、公開、公正由政府做平台的出售方式,

拍定價格也是由市場願意進行法拍屋投標的消費者做決定,爭議性也較低。

 

 

Question3:買法拍屋的好處

1.低於市價

   法拍屋為求順利賣出,通常訂出的拍賣底價會比市價低 2~3 成

   如果第一次拍賣(俗稱「一拍」) 流標,

   會再降低拍賣底價重新拍賣,一般狀況為打8折

   第二次拍賣(二拍)若再拍賣不成,則再打8折。
 

   因此有時甚至可以用不到市價一半的價格買到房子。

   例如:法院拍賣一棟市價500萬元的房子時,第一次拍賣底價=400萬元,

   流標後,第二次拍賣底價400萬*80%=320萬元

   再流標,第三次拍賣底價320萬*80%=約256萬元。

 

2.產權確定

   法院拍賣的房子,一旦拍定,七天內繳足價款後,

   就可以取得權利移轉證書,產權絕對清楚,不會有產權不清的糾紛。


3.投資報酬率高

   對於投資法拍屋的人來說,如果在法拍屋流標兩次,

   價錢已降到非常低的時候買進,再以市價賣出,

   之間賺取的差價非常可觀,加上金額龐大,因有些投資人藉此致富。


   以投資的角度來看,法拍屋具有比市價行情低的特性,

   所以標購後以市價行情轉手賣出,自然可以從中賺取利潤;

   而以純自住的用途來說,

   如果能以較市價低的價格買到所要居住的房子,當然可以省下一筆錢。

 

 

 

 

文章轉載參考: https://goo.gl/S1Az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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